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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执行现状: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镇江市分行,依据《支付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(2026版)》,对POS机市场实施“分级监控、双向执法”。
一、执行主体与监控模型
市级反垄断执法专班 — 由市监局、金融局、公安局经侦支队组成,每月轮值召集。
数据采集:对接所有收单机构的POS机交易费率、排他协议、品牌限制条目。
预警阈值:若某品牌POS机在镇江市场占比连续两季度超过45%,自动触发反垄断调查。
第三方暗访与商户报告系统
“随手拍”举报平台:商户可匿名上传“捆绑销售”、“最低定价要求”等证据。
举报查实奖励:单笔最高20万元,2026年一季度已处理17起有效线索。
二、重点打击的垄断行为清单
2.1 价格协同行为
— 两家及以上POS机代理商固定或变更刷卡手续费率(含变相返现)。
— 统一设置“最低租赁费”或“押金下限”。
2.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
— 无正当理由拒绝向小微商户提供单机版POS服务,强制搭售SaaS系统或流量卡。
— 对使用竞争对手POS机的商户实施差别费率或延迟到账。
2.3 纵向垄断协议
— 限制经销商跨区域销售(镇江本市除外,需证明不排除竞争)。
— 规定二级代理商的“最低转售价格”或“限定客户群体”。
2.4 排他性合作
— 与大型商场、连锁超市签订“本商圈内只允许使用某品牌POS机”条款。
三、调查与处罚流程
3.1 立案标准 — 收到书面举报或数据监测达到预警线后,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。
3.2 证据收集 — 执法组可调取收单系统后台数据、约谈代理商、扣押电子证据。
紧急情况下可申请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”,最长7天。
拒绝配合调查的,按《反垄断法》第62条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。
3.3 听证与行政决定 — 拟处罚前告知企业,企业可申请听证;决定书公开在信用中国(镇江)平台。
3.4 处罚阶梯
轻微违规 (首次且主动整改):警告 + 责令停止 + 行业通报。
一般违规 (达成垄断协议但未实施):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%~3%罚款。
严重违规 (实施垄断行为,损害商户利益):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%~10%罚款,吊销支付业务备案。
四、整改监督与长效措施
合规承诺与修复期 — 被处罚企业需在60天内提交整改方案,并由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。
市场开放窗口 — 若因排他协议导致商户无法选择其他品牌,执法局指定30天“无门槛换机期”,原代理商不得收取违约金。
年度合规审计 — 镇江前五大POS机服务商每年须提交《反垄断合规审计报告》,由会计事务所抽查。
举报人保护制度 — 举报人信息使用专用加密通道,泄露者承担刑事责任(依据镇反垄断保护条例第12条)。
2026年典型案例: 今年2月,镇江某头部POS代理商因强制要求商户“三年内不得使用其他品牌”并设定转网违约金3000元/台,被处以2025年度本地销售额6%的罚款(约240万元),并责令退还所有违规扣收的违约金。该案例已被收录进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指导案例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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